借路敛财的副局长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来源:三湘风纪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交通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之一,本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群众在出行中的困难。而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郁传鲁却念起了借路敛财的“生意经”,发财路终成“不归路”。

心态失衡 红包礼金撬开贪欲之门

郁传鲁出身于普通的农民家庭,儿时的艰苦生活,鞭策着他努力学习,跳出了“农门”。后来通过自己的奋斗和组织的培养,2012年7月,郁传鲁被组织任命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随着职务的晋升,加之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围在郁传鲁身边的工程老板越来越多。看到工程老板们出手阔绰、生活潇洒,郁传鲁内心愈发感到不平衡。心态失衡会后,他开始觉得吃点、喝点、拿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对老板安排的饭局牌局逢请必到,送的拜年红包、高档烟酒来者不拒。

在与工程老板频繁的“人情往来”中,郁传鲁就如温水中的青蛙一般,逐渐丧失了对腐败的免疫力,并在金钱的诱惑下,开始热衷于为工程老板们提供帮助,念起了借路敛财的“生意经”。他在忏悔书中坦言:“我内心一直认为,我为他们提供了便利和帮助,这一切都是我应得的。”

底线失守 自认为收“关系户”钱很安全

郁传鲁有着一套自己的“敛财原则”,他坦言,“除了收受几个长期‘关系户’的红包外,只选择自认为关系铁、情况熟的人下手。”

舒某与郁传鲁之妻同村同姓,两家私交甚好。2011年,时任县交通局工程技术队队长的舒某(另案处理)得知郁传鲁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后,便上门拜访,向郁传鲁提出由自己姐姐以“合伙”的方式共同承揽工程,并承诺赚钱后给予“分红”。由于知根知底,加之又是“亲戚”,郁传鲁当即应承下来,并很快付诸行动,没多久他便帮没有施工资质的舒某之姐安排了某镇村道畅通工程项目。不仅如此,郁传鲁还安排其妻弟在现场管工。舒某姐姐凭借着此工程获利90万余元,并按承诺先后给郁传鲁送上55万元的“利润分成”。

2012年,工程老板吴某某找到郁传鲁,向其提出帮忙承接工程的请托,并承诺给郁传鲁5个点左右的“好处费”。此时,郁传鲁正深陷赌博泥潭不能自拔,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在之后的近十年间“合作”捞钱。选择吴某某作为“搭档”,郁传鲁是这样盘算的:“吴某某为人老实,在做工程的老板中不显山不露水,谁都不会想到他与我有关系。”

郁传鲁自我剖析时写道,“我把贪腐行为也当成了一种赌博,老是抱着侥幸心理,相信自己做得隐蔽不会被抓。”

心存侥幸 自作聪明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2021年9月,永顺县石堤镇团结村通组道路发生了一起较大翻车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系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郁传鲁正是该工程业主方项目负责人。

事故发生后,郁传鲁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心知自己帮施工方蔡某某(另案处理)在工程上谋取利益的事情必将败露,于是他想方设法规避责任。

郁传鲁先找到蔡某某串供,以隐瞒其在工程未开工时就给工程施工队拨付80万元的事实。不仅如此,他还企图通过将事发路段未安装波形梁钢护栏责任推卸给县公路局,私自补造工程施工委托书、计量支付文件和监理日志等。郁传鲁自以为一切安排妥当,但其所谓的攻守同盟在组织调查面前不堪一击。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湘西州纪委监委对这起事故进行立案调查期间,郁传鲁仍在收受工程承包商的红包礼金。

“自由高于金钱的道理,只有在泪水中才会懂得。”被查处后,郁传鲁幡然悔悟。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郁传鲁必须为自己的贪婪买单。

2022年4月,郁传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郁传鲁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供稿:永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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