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晓玲,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9)皖0103执153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伍晓玲
性别:女
年龄:52
住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办事处人民路瑞和园小区A–0104室
身份证号:342529********0824
立案时间:2019-03-20
执行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伍晓玲、葛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66417.16元、逾期利息13648.94元、逾期罚息790.83元、复利403.69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6年5月12日,之后按合同约定顺延计算至款清时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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