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迁坟公告,辽源市危房改造名单
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林地耕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域内林地耕地坟茔建筑物进行拆除。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除时间
通告时间自2018年8月6日至8月13日。自行拆除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21日。
二、拆除范围
龙山区区域内林地耕地上修有围墙、围栏、地基、硬覆盖等坟茔地建筑物。
三、具体内容
(一)从即日起,现有坟主关系人必须于8月13日前到龙山区辖区内寿山镇林业站和工农乡林业站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按无主坟处理。
(二)严禁在龙山区范围内林地耕地新建坟头、修建坟墓和二次土葬,造成植被破坏和污染环境的问题。
(三)对登记的坟地除保留坟头和墓碑以外,对破坏森林植被、影响林木生长、造成水土流失的其他地上地下建筑物,限坟主关系人8月21日前自行拆除运走。逾期不清理的,由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清理,费用由坟主关系人承担。
(四)拆除过程中,严禁进行上坟烧纸等封建迷信祭奠活动。
(五)对在拆除过程中干扰正常执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寿山镇联系人:李永明
联系电话:0437—5117219 15844749276
工农乡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0437—5083712 13766028565
特此通告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