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寨乡2018年度非4类对象危房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DL-JS-CG-2018082

本磋商项目“李浩寨乡2018年度非4类对象危房改造”,已由建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建水县李浩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建设地点:建水县李浩寨乡;

1.2建设内容:非4类对象危房改66户(详见工程量清单);

1.3计划投资:估算金额约1369355.00元(本项目无预算控制价,设各项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且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证,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2.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2.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申请的单位,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末除外),在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水县分公司(建水县广池宫小区华洲花园7#商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3.3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建水县广池宫小区华洲花园7#商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水县李浩寨乡人民政府

地 址:建水县李浩寨乡

联系人:毛 鑫 电 话: 13887318075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智源路388号智源俪榭1-8号

联系人:普 睿 电 话: 13988076701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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