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曹县农村盖房子新规定「重磅家住农村的曹县人注意国家发布新规你家宅基地将有大变化」
注意啦!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多项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措施。
快来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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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建立宅基地和农房乡镇联审联办制度,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落实“三到场”要求
要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
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要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建新要拆旧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一户多宅”分类处置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鼓励进城落户村民自愿有偿退出
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严格控制整村撤并
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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