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召开制定绥化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我委拟于2023年7月上旬召开制定绥化市城区住宅(不包括别墅和公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方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的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共设25人,其中:消费者14人,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3人,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8人。设旁听人员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绥化市发改委委托市住建局推荐产生;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绥化市发改委聘请;
(四)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五)新闻媒体到会人员采取凭记者证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或邀请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必须是绥化市城区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保证按时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遵守听证会场纪律。
四、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5月26日工作时间,8:30-11:30 ,14:00-17:30。
(二)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进行报名。
联系人:田祥薇
电话:8315383 8397726 15636930333
地址:中兴东大街177号,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组
特此公告。
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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