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工事故「惨剧电梯维保工被挤压致死小心方能安全回家附报告全文」

电梯维保人员及相关人员违章作业,进入轿顶检修前,未将电梯运行模式转换为检修状态或者急停状态,未启用机械阻止装置,导致电梯突然正常运行,导致现场操作人员被挤压致死悲惨事故在2022年发生多起类似的事故,期待各电梯公司、第三方维保公司以及电梯使用单位重视起来:

1、2022年3月4日岳阳电梯安装人员在进行慢车运行调试时,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在操作电梯慢车运行时,目光没有注视检修操作按钮,仅凭经验操作电梯检修操作按钮上下行,造成误操作,把下行按钮当上行按钮操作,使电梯上行,上行过程中,胡某进身体与负一楼层门护脚板发生碰撞,随即身体被挤压进轿厢门头与井道壁之间导致死亡。

2、2022年3月14日,山东烟台某商场观光电梯因故障维修,工人王某作业时,违反操作规范没关闭主电源开关就冒险作业就进入电梯井,谁知电梯突然启动,王某惨被挤死。

3、2022年4月11日,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保利天幕广场一名22岁维保实习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入底坑过程为戴安全帽,也未使用门阻止器确保层门保持开启,离开底坑时,未动作底坑急停装置,导致电梯在其离开底坑过程中启动下行,被挤压在电梯轿厢和井道壁间致死亡。

4、2022 年 6 月 4 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电挤压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一名维保人员未按照进入电梯底坑操作规程将电梯设置为安全可控的状态、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电梯井道,违章站在电梯导轨支架上检查一楼层门导轨,操作失误造成一楼层门关闭,电梯向下运行,将其挤压在电梯导轨和轿厢之间,造成事故发生。

5、2022年8月4日,某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一名电梯维保人员独自在某大厦修理电梯,未将底坑急停开关置于“停止”状态,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导致维保人员挤压在电梯轿厢和井道壁之间死亡。

6、2022年8月7日,某某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两名电梯维保人员在某小区修理别墅电梯,一名维保人员进入轿顶后未将电梯置于“检修”状态,未核实井道顶部空间尺寸,另一名维保人员在轿厢内操控电梯以正常状态上行,导致轿顶人员被挤压在轿顶和井道顶部死亡。

7、2022年8月18日,某某电梯有限公司一名电梯维保人员独自在某小区修理电梯,未将电梯置于“检修”状态即进入轿顶,不慎跌落后被挤压在电梯轿厢和井道壁之间死亡)。

8、2022年9月5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一名监控维修人员在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违章使用三角钥匙打开电梯门,进入电梯井道前,未将电梯运行模式转换为检修状态,未启用机械阻止装置,导致电梯正常运行,人为造成电梯故障,导致被电梯挤压身亡(详情点击:监控维修人员擅自违规使用三角钥匙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进入电梯井,被电梯挤压身亡(附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2022年8月22日,我们发布《电梯事故警示通报:8月已经造成4名电梯人死亡,各电梯单位要引起足够重视!》2022年9月15日又发生类似死亡事故,一名现场维保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进入轿顶检修前,未将电梯运行模式转换为检修状态,未启用上机械阻止装置,导致电梯正常运行至井道顶部,维保作业人员被轿顶与井道顶部挤压致死。期待各电梯公司、维保公司以及电梯使用单位真的要认真对待。

2023年1月4日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如下:

2022年9月15日,重庆某家用电梯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两江新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应急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公安分局、街道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纪工委监察室、检察室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目前,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已经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结案。现向社会公示: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直接原因

现场维保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进入轿顶检修前,未将电梯运行模式转换为检修状态,未启用上机械阻止装置,导致电梯正常运行至井道顶部,维保作业人员被轿顶与井道顶部挤压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为某某电梯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一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某某电梯公司虽然针对家用电梯维保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但未对维保作业人员是否掌握家用电梯维保流程进行实操验证。

二是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督促维保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排查并消除家用电梯维保过程中维保作业人员未开启检修档、未启用上机械阻止装置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

事发电梯为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故家用电梯不属于特种设备。鉴于以上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电梯维保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杨某,某某电梯公司重庆分公司的电梯维保作业技术工人,在北大资源兰亭序11栋2单元1-2房屋家用电梯维保作业中违章作业,进入轿顶检修前,未将电梯运行模式转换为检修状态,未启用上机械阻止装置,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鉴于杨建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魏某,某某电梯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未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北大资源兰亭序11栋2单元1-2房屋家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某某电梯公司重庆分公司,在北大资源兰亭序11栋2单元1-2房屋家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维保作业人员是否掌握家用电梯维保流程进行实操验证;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督促维保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排查并消除家用电梯维保过程中维保作业人员未开启检修档、未启用上机械阻止装置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事故发生后,某某电梯公司重庆分公司积极处理事故善后,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积极与业主对接承担业主的相应损失,减轻事故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结合《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4日

电梯维保工事故「惨剧电梯维保工被挤压致死小心方能安全回家附报告全文」

电梯科技再次提醒所有电梯一线作业人员:

(一)电梯作业人员进入轿顶和底坑时必须按下“检修”、“急停”开关;

(二)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单人作业;

(四)电梯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能够判断并进入轿顶、底坑的避险空间;

(五)不得违规短接安全回路;

(六)不得跨立层门内外侧、轿顶护栏等危险区作业。

(七)做好安全防护,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

(八)各电梯单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电梯人员按章作业,杜绝违章作业!

警示: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杜绝各类规章违规作业情况发生。电梯维保单位也要加强对使用单位人员的安全宣贯及督促责任。

电梯维保工事故「惨剧电梯维保工被挤压致死小心方能安全回家附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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