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司法拍卖「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关于公开拍卖罚没物资的公告」
经隆阳区人民政府、隆阳区财政局批准,我局委托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罚没物资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情况
标的1: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街道办事处兰城路234号房产1栋,隆阳区兰城路、玉泉路交叉口铺面房,建筑面积约1457.10㎡,土地面积约259.3㎡。第二次起拍价644.0382万元
标的2: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九岭天下一期D-21幢独栋别墅住宅,端头房,建筑面积约446.8㎡,带花园(花园所有权归开发商,只有使用权),土地面积约182.46㎡。第二次起拍价462.248万元。
标的3: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九岭天下一期D-18幢独栋别墅住宅,建筑面积约446.8㎡,带花园(花园所有权归开发商,只有使用权)。土地面积约182.46㎡。第二次起拍价402.7317万元。
标的4: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九岭天下一期D-19幢独栋别墅住宅,建筑面积约446.8㎡,带花园(花园所有权归开发商,只有使用权)。土地面积约182.46㎡。第二次起拍价402.7317万元。
标的5: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基德尚都1幢1004号套房住宅,建筑面积约113.88㎡,第二次起拍价23.63万元。
标的6: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花千树2期悦府1幢1单元101号套房住宅,建筑面积约142.88㎡,第二次起拍价81.26万元。
标的7:位于保山市腾冲市世纪城A区腾福苑7幢1单元2层2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39.28㎡,宗地面积约21.95㎡,第二次起拍价61.5618万元。
标的8: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委会小寨一组老吴寨完小旁,建筑面积约240㎡(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面积约144㎡。第二次起拍价30.24万元。
标的9: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委会小寨,建筑面积约500㎡(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面积约95㎡。第二次起拍价63万元。
标的10: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委会小寨一组老吴寨完小旁,建筑面积约500㎡(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面积约95㎡。第二次起拍价63万元。
标的11: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委会小寨一组老吴寨完小旁,建筑面积约500㎡(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面积约95㎡。第二次起拍价63万元。
标的12: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委会小寨一组老吴寨完小旁,建筑面积约515.6㎡(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面积约140㎡。第二次起拍价64.9656万元。
标的13: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委会小寨一组老吴寨完小旁,建筑面积约515.6㎡(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面积约140㎡。第二次起拍价64.9656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拍卖法》规定的条件:
1.竞买人为单位(公司)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竞买人是个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竞买人报名时须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在报名时由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凭证备注栏中写明竞拍标的名称、标的编号等有关信息。(以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或延迟,恕不办理);注: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或其它情况,错过报名时间,责任自负。
3.竞买人如需竞买多个标的则需交纳相应份数的竞买保证金。
三、竞价方式
各标的整体增价拍卖。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委托人、拍卖人、提供相关资料,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5、8、9、10、11、12、13等7个标的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标的1房产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5年,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标的物移交时以现状为准,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由拍卖方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五、竞买保证金
标的1 :60 万元;
标的2 :40 万元;
标的3:40万元;
标的4:40万元;
标的5 :3万元;
标的6 :7万元;
标的7:7万元;
标的8:3万元;
标的9:6万元;
标的10:6万元;
标的11:6万元;
标的12:6万元;
标的13:6万元;
六、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手机银行、ATM机等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及支付宝、微信等转账形式。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53050172664000000026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10月12日(每日8:00起至17:00止)。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太保南路152号三楼。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
2.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九、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须提交资料及交款方式
1.单位(公司)参加拍卖的,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2.个人参加拍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带银行盖章的回单复印件一并到报名地点办理拍卖的竞买手续。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15日内交清成交款及佣金(须在交纳成交价款用途栏注明:姓名 拍卖成交款,如:王强拍卖成交款)。逾期或延迟,按照每日应缴款项的10%收取滞纳金。
十、拍卖注意事项
1. 竞买人于拍卖会半小时前到达现场,迟到或缺席责任自负,凭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存款凭条、竞买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等)领取竞价号牌后在会场就座参加拍卖。
2. 竞买人未拍卖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到车辆办清过户手续后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竞拍所得车辆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含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车辆牌照不在拍卖范围内。
十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 2021年10月13日上午15时
2. 拍卖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门户网站、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保山日报》等四家媒体上发布。
十三、拍卖机构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75-2191177
15987518777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太保南路152号三楼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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