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出台新规增设电梯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资金根据楼层按比例分摊

近日,潮州印发《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听取业主意见,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增设电梯。而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可根据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分摊。

加装电梯由谁来牵头组织?《办法》指出,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兼顾各方、保障安全”原则。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协商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或由业主委托增设电梯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协调协商。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和指导。

增设电梯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此外,增设电梯的意向和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结构及设计图纸)还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由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增设电梯第三方服务机构予以公示,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增设电梯资金如何分摊?《办法》提出,可按照业主分摊、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原产权单位或原房改售房单位出资、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同时,《办法》提出设立潮州市旧楼加建电梯专项补助经费,在完成加建后对加装住户中属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增设电梯有异议怎么解决?《办法》规定,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意见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建设设计标准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依据,供相关部门审查。同时,《办法》还规定,建筑设计违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取得受影响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申请人已经与相关受影响业主达成协议的除外。

此外,《办法》还规定,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循法定途径解决。

【全媒体记者】郑淼鑫 达海军

【通讯员】李旭伟

【作者】 郑淼鑫;达海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您在本站提交图纸订购信息后,我们客服人员会及时电话与您联系确认图纸编号、收货信息等。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祝您建房愉快!
慧盖房 » 潮州出台新规增设电梯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资金根据楼层按比例分摊

发表回复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