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芜湖经开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布速看你家孩子在哪所学校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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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芜湖经开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布速看你家孩子在哪所学校上学

今天(8月21日),根据芜湖市教育局《2017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17〕44号)文件精神,芜湖经开区公布了该区2017-2018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各校将严格按照范围招生,严把入学关,杜绝择校、同城借读现象。芜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目标年度考核,严把学籍审核关。对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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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17-2018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小学(北区)

天门小学:天门社区(天门花园、原四捍社区未拆迁地段)、红星社区(龙山花园、大桥新城、原红星社区未拆迁地段)、上闸社区。

大圣社区(大圣小区、阳琴岛小区、凤鸣湖公寓、原和平社区和红旗社区未拆迁地段)、向阳花园小区居民子女自愿入学就读者。

育瑞实验小学:龙山社区(龙山新苑小区)、祥瑞社区(B0B0城小区、新里城小区、家和园小区、龙湖湾小区、龙凤佳苑小区、蓝鲸湾小区)。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城北分校(凤凰城配套学校):凤凰城社区(凤凰城小区、玲珑湾小区)。

银湖小学:翡翠湾社区(信德半岛小区、银湖时代小区、雍锦园小区、紫金观邸小区、信德华府小区、信德翡翠湾小区,银湖公馆小区)、龙湖社区(明园小区、玫瑰园小区);金湾小区、湾里小区、银湖小区、凤鸣湖小区、杨王、晋家楼、三塘、澳然天成小区、香江碧水城小区。

银湖小学招生范围不含原划入鸠江区凤鸣实验小学服务小区

东梁小学:东梁社区(东梁小区、东梁社区未拆迁地段)。

小学(东区)

学生就读执行“自主选择、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可自主选择学校进行就读。

就读学校:万春小学、新民小学。

所辖村居:万春新苑小区、万春街道所辖社区。

中学

芜湖市第三十三中学:龙山街道所辖社区。

芜湖市万春中学:万春街道所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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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2017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17〕44号)文件精神和经开区2017年登记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进行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

2.每年的招生地段划分,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区内学校的招生计划及周边小区当年的生源分布情况进行确定,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除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地段外,其他有关的招生地段划分、甚至所谓的学区房的宣传,都不具有合法性,请各位家长不要听信其他渠道的有关招生的宣传。

有关招生的问题咨询,以教育部门的答复为准,也希望社会各界对不实的招生宣传进行举报和监督。

举报电话:5919870

入学相关的咨询电话、举报电话

亲们转发周知!

各校咨询电话:

经开区教研室5919870

天门小学5314637

育瑞实验小学5960005

东梁小学5313918

凤凰城小学5203139

万春小学8231770

新民小学8237241

银湖小学5811855

举报电话: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849271

2017年经开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6月,组织招生宣传、执行招生政策。

7月10日—7月12日,小学新生摸底登记工作,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7月13日-7月21日,各校上报小学新生摸底信息。

7月24日-8月18日,社会事业局组织生源调查、汇总信息、合理划分招生范围。

8月21日,社会事业局、各学校公布招生范围

8月22日-23日,各小学组织新生报名,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

8月25日-26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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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芜湖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7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芜教基〔2017〕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1.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本区户籍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

2.“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3.严禁择校的原则。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

三、招生办法

1.市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两个一致”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

符合“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②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③市区户籍租房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芜政办[2014]21号)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芜教基[2015]10号)办理。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本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所在区为经开区,下同),向社会事业局或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按照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3.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1)各校负责做好户口和房产证等审核工作。户口和房产证等经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2)各校在户口和房产证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做好登记工作,在移交户籍、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确定后妥善处理。

四、报名方式

1.小学新生报名:

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各校摸底登记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

2.小升初报名:

市教育局统筹协调,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升初报名登记工作。

(1)经开区的所有小学学校,在读六年级的学生使用“2017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21日。

(2)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的,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经开区教研室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3日-7月31日(工作日内)。

五、做好初中特长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初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符合有关规定,其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经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六、妥善做好残疾学生入学

各普通中小学要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服务地段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做好对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社会事业局成立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也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建小区的增加和学校布局的变化,每年的学区划分都有调整,社会事业局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并公布。

3.加大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今年有关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情况将通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及时将有关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情况通过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家长知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4.发挥指标到校生作用。“指标到校生”是指将示范高中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享受指标到校生要符合芜湖市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上规定。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6〕25号文件要求,2017年继续落实“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我市继续实行中招过渡性措施,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此过渡性措施至2019年中考时,即自2016年入学的初一新生起不再实行。

5.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认真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规定,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严格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原则上不得转学。各校要及时将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举报方式等信息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要切实做到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

6.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7.强化履行各方义务。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八、建立完善违规惩戒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事业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

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

5.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费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

7.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社会事业局将把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对当年学校校长考核内容,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严格奖惩兑现。

九、社会事业局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经开区教研室5919870,天门小学5314637,育瑞实验小学5960005,东梁小学5313918,凤凰城小学5203139,万春小学8231770,新民小学8237241,银湖小学5811855。

举报电话: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84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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